发布时间:2025-10-15 17:00:14    次浏览
暖气开口费早在2001年就被国家和山东省叫停,而15年来这项惠民政策一直没有扎根济宁,造成民怨纷纷。10月18日,济宁众多网友呼吁政府尽快取消暖气开口费的收取,让利于民。明文规定:落实国家省市政策网友@林向南称,据资料显示,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 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各类(市政建设)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585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取消了供热和燃气建设集资,也就是开口费,而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政府向建设单位收取。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济价费发【2008】5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二项,按规定已缴纳供暖供气配套费的住宅楼建设项目,供暖供气配套费是房价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再向购房者收取供热供气配套费。因此,出售的商品房综合单价应视为已包含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济宁房产企业为何还需要缴纳开口费,才能供暖?地方落实:住建委有望解决 法院法官不知情其实早在今年3月份,济宁某媒体就因此事采访了济宁住建委的负责人,其承诺有望在年内解决。媒体报道摘取: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发现,现在买新房收取开口费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对此市民们也表示无奈,不交“开口费”就不能办理购房手续,尽管国家明令禁止收取“开口费”,但真正落实到地方难上加难。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济宁市住建局城建开发中心邵主任。他告诉记者,国家的确是有这项规定,现在市民投诉的也很多,按照规定新房水电暖都应该配备齐全,但目前“开口费”仍在收,而且很多小区也都是开发商在代收开口费,所以市民觉得不合理。住建部门现在已经草拟了相关的规定,什么时候正式实施不确定,要等政府的审批,然后进一步确定实施的具体办法,不过估计今年有望实施。更多群众认为,济宁住建委未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行为的通知》【2008】57号文件精神要求,造成房产企业胆大妄为。让人啼笑皆非的是2016年5月18日,嘉祥县红旗花园小区业主集体诉开发商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嘉祥分公司违法征收暖气燃气开口费一案在嘉祥县马村镇法院开庭。庭审中法官竟称自己买房都交开口费,还说没听说不交开口费的。违规收费:造成用户意见纷纷网友@看看说9527:都说国家有文件不收开口费,别说鱼台了,济宁都再收,下面不执行没用,想通暖乖乖交钱,不交就通不了。哎其实我也不希望交毕竟交的是自己的辛苦钱,可特么地就是收开口费。网友@梦随心动shine:什么时候把济宁房管局长撸特就不交开口了,跟开发商狼狈为奸。网友@秋天的burning:济宁即将召开供暖降价听证会,嘉祥也要跟上,民生工程利润少赚点,煤炭这几年价格下降很厉害。还有新小区安装暖气所谓的开口费,暖气公司按嘉祥县文件执行,查查这项收费合法吗?全县这么多用户,开口费这一块收入可不少,让利与民,关注民生。中央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对此问题,众多报刊、电视等媒体例如“焦点访谈”、“为您服务”等节目均有报道。因此,所谓的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而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然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商品房开工之前就已经应该缴纳,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否则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而开发商却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转嫁风险、推卸责任,是将其开发建设成本转嫁给业主的违法行为。